上個月底歐洲聯盟理事會無異議一致通過台灣申請歐盟免簽案
經歐洲議會議長與歐盟輪值主席國比利時於99年12月15日共同簽署,12月22日刊登於歐盟公報
依據歐盟規定,法案於歐盟公報刊登之日起,20天後正式生效實施
所以外交部今天終於可以公告:
我國人民自明(100)年1月11日起,即可無須申請申根觀光簽證赴歐洲35個國家及地區囉~~


本圖截取自外交部新聞稿網頁


目前適用申根簽證的國家和地區有35個,分別是:
比利時、荷蘭、盧森堡、法國、德國、西班牙、葡萄牙、奧地利、義大利、希 臘、丹麥、瑞典、挪威、芬蘭、冰島、捷克、匈牙利、波蘭、斯洛伐克、拉脫維亞、愛沙尼亞、立陶宛、馬爾他、斯洛維尼亞、瑞士、羅馬尼亞、保加利亞、賽普勒 斯、梵蒂岡、摩納哥、安道爾、列支敦斯登、聖馬利諾、丹麥屬格陵蘭和丹麥屬法羅群島等35個國家與地區
90天內可免簽多次進出申根地區(以半年為累計單位)
英國和愛爾蘭雖然不適用申根觀光簽證,但目前對持台灣護照的民眾進入這兩國也是免簽證
所以從明年1月11日起(特別提醒,是1月11日,不是1月1日喔~~)
到歐洲旅遊一開頭就可省下一筆簽證,也不用再為了填那張申請表而傷腦筋
不但省錢也省力,遊歐洲越來越方便囉  (~^O^~)
 
新法上路,大家一定會對當中許多細節有所疑問
例如入境時該帶什麼資料或證件過移民關,醫療保險要買什麼樣的,停留時間要如何計算等相關問題
可先參考這篇【申根免簽問與答】,裡面寫得非常詳細,有寫問題還有舉例說明
如果裡面找不到你要的答案
在背包客棧歐遊討論區對此措施有相關討論串,若有問題可先上去爬文
再找不到解答的話也可在那邊發文詢問,跟大家一起討論喔~~
網址:【證件】 民國100年 持台灣護照遊歐洲免簽證
 
外交部新聞稿:歐盟公報已正式刊登我免申根簽證修法案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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